更新:2018-05-0217:13:33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18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受理了2017年深圳市第二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项目,经审核,共计4,137个资助申请单位及个人符合资助条件(详见附件1),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资助领款人员众多,为减少排队等待时间,现实行集中受理,请各有关单位/个人按以下安排尽快前来办理领款手续:
办理时间 |
补办时间 |
对应名单序号 |
2018/05/07星期一 |
2018/05/14星期一 |
3200-4137 |
2018/05/08星期二 |
2018/05/15星期二 |
2400-3200 |
2018/05/09星期三 |
2018/05/16星期三 |
1600-2400 |
2018/05/10星期四 |
2018/05/17星期四 |
800-1600 |
2018/05/11星期五 |
2018/05/18星期五 |
1-800 |
确因客观原因未按以上时间前来办理的申请人可在2018年8月每周二或周三8:30-17:00办理本批领款手续。因本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有限,未按以上时间办理领款手续的申请人本年度不再办理领款手续。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
二、单位办理资助领款须提供(一)单位账户证明(账户证明打印方式详见第五点),盖单位公章;(二)收款收据(盖财务章),付款单位请注明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收款收据内容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经费”;(三)如单位名称变更还需提交“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三、个人办理资助领款须提供(一)个人账户证明(账户证明打印方式详见第五点);(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如果委托他人代领还须提供委托证明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发放资助款实行网上拨付,请领取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到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大厅13、14号窗口排队核验领款材料。
五、为提高拨款效率,已上线账户证明模块。请注意本次打印账户证明方式发生变化,往年发布的账户证明模板停止使用。请领款人在资助申报系统中点击“打印账户证明”,登录账户证明模块,选择类别、领款批次,检索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账户证明。系统操作过程中需验证身份,目前验证方式为提供与领款人关联的任一“资助申请编号”和相应的“证件号码”。如操作过程中申请人遗忘资助申请编号,可到资助领款受理窗口向工作人员申请查询。账户证明模块使用方法参见附件2。
六、业务联系人:董振,联系电话:26612232。业务办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六楼知识产权服务大厅。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年深圳市第二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拨款名单
2.账户证明模块使用方法
3.单位办理领款收据填写内容及领款材料粘贴提示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