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18-10-1109:05:49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8〕3号)及《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8〕9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定并综合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宝安区2018年度区知识产权奖励拟奖励项目名单(见附件)在宝安政府在线门户网站(http://www.baoan.gov.cn)及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mqs.gov.cn)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拟资助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受理异议的部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翻身路75号606室
邮编:518101
联系人:马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27836811、27898622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