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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深圳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2023-09-1417:42:0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质量强省部署要求,加快质量强市建设,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创新质量技术服务模式,构建高效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网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意见(国市监质〔2020〕177号)》的要求,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2〕3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深圳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建设和服务重点

  (一)服务重点产业发展,瞄准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领域,补齐产业质量技术服务短板,着力破除行业质量提升瓶颈,解决行业共性质量问题,提供行业质量提升整体解决方案,助力加速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和规模量产,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质量升级。

  (二)服务中小企业,助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质量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从研发、采购、制造、销售、服务等环节,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等“一站式”服务,帮扶企业提品质、增品种、树品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企业在质量效益提升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以助力扩大内需,畅通国内大循环为主,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计量、标准、合格评定、品牌等区域互认和境外推广应用,以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带动内外贸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流程

  (一)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

  1.发送电子邮件至:suwb@mail.amr.sz.gov.cn。

  2.将U盘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01室。

  咨询电话:0755-83070483。

  (二)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规定要求对申报的服务平台从资质、能力、服务业绩和示范代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深圳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评价申报指南

  2.深圳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评价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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