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3-08-2216:58:48
各有关单位:
你单位使用登记或所有的下列特种设备,依据相关使用登记规定应当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而未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因你单位失联(注销、倒闭或迁移),导致我局无法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取得联系。
限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规办理注销或停用手续。逾期不处理,我局将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有关规定,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清单附后)。
业务办理地址: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业务咨询电话:0755-26880200
特此公告。
附件:应停用或注销特种设备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