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19-06-0411:31:17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1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2018年深圳市第一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项目,经审核,共计3741个资助申请单位及个人符合资助条件(详见附件1),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资助领款人员众多,为减少排队等待时间,现实行集中受理,请各有关单位/个人严格按以下安排尽快前来办理领款手续:
办理时间 |
补办时间 |
对应名单序号 |
2019/06/10星期一 |
2019/06/24星期一 |
3331-3741 |
2019/06/11星期二 |
2961-3330 |
|
2019/06/12星期三 |
2019/06/25星期二 |
2591-2960 |
2019/06/13星期四 |
2221-2590 |
|
2019/06/14星期五 |
2019/06/26星期三 |
1851-2220 |
2019/06/17星期一 |
1-370 |
|
2019/06/18星期二 |
2019/06/27星期四 |
371-740 |
2019/06/19星期三 |
741-1110 |
|
2019/06/20星期四 |
2019/06/28星期五 |
1111-1480 |
2019/06/21星期五 |
1481-1850 |
确因客观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的申请人可在2019年6月24日-28日补办本批领款手续。因本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有限,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领款手续的申请人本年度不再办理领款手续。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
二、单位办理资助领款须提供(一)单位账户证明(账户证明打印方式详见第五点),盖单位公章;(二)收款收据(盖财务章),付款单位请注明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款收据内容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经费”;(三)如单位名称变更还需提交“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三、个人办理资助领款须提供(一)个人账户证明(账户证明打印方式详见第五点);(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如果委托他人代领还须提供委托证明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发放资助款实行网上拨付,请领取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到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大厅13、14号窗口排队核验领款材料。
五、为提高拨款效率,已上线账户证明模块。请领款人在资助申报系统中点击“打印账户证明”或通过网址https://amr.sz.gov.cn/patent.web/UI/zzbf/index.aspx,登录账户证明模块,选择类别、领款批次,检索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账户证明。系统操作过程中需验证身份,验证方式为提供与领款人关联的任一“资助申请编号”和相应的“证件号码”。如操作过程中申请人遗忘资助申请编号,可到资助领款受理窗口向工作人员申请查询。账户证明模块使用方法参见附件2。
六、业务联系人:董振,联系电话:26509833。业务办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六楼知识产权服务大厅。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年深圳市第一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拨款名单
2.账户证明模块使用方法
3.单位办理领款收据填写内容及领款材料粘贴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31日
3.单位办理领款收据填写内容及领款材料粘贴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