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18-04-1109:12:25
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肇庆、清远市知识产权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7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的通知》(粤知产〔2017〕89号)以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开展“2017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附件1)第一年度工作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要求,形成第一年度工作总结材料(模板见附件2)。材料应客观真实反映该年度工作内容,不应将无关工作纳入其中。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及电子件(可编辑的word版本)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上报材料请标注“××单位‘2017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第一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名称。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7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名单
2.第一年度工作总结(模板)